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9日至5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根据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情况通报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彰显不足,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滞后,债务风险加大,与高质量发展理念相违背。专科特色不明显“专而不强”,科研成果不突出。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医疗纠纷及投诉逐年增加。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有差距。
2.树立“人民至上”理念,践行为民服务方面。群众就医体验感欠佳,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体现不充分,空间布局不合理,信息化建设滞后,药品盈余没有惠及患者,医疗行为欠规范。
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内部管理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所松懈,会议培训、公务考察活动、公务接待存在不规范情况。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存在漏洞,工程项目超预算,报建审批手续不全,零星工程管理欠规范。业务监管宽松软,存在廉政风险点。财务管理账目不清,票据审核把关不严。人才队伍结构不优,专业人才不足。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