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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离任后,村干部退还危房改造补助款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1-01-20

“转了这笔钱,心里舒坦多了。”几天前,韶山市杨林乡云源村村民汤某通过微信转账,给乡纪委书记刘星转了7000元。压在心底四年的“石头”终于落地,汤某如释重负。

村民为啥给纪委打钱?其中有什么隐情?这还得从一次督查说起。

“刘书记,他们家有一台小轿车,为什么可以申请危房改造款?请你们纪委查一查。”今年1月,乡纪委在入村督查中,陆续接到不少村民反映,离任村干部汤某曾经违规申报危房改造款。

据了解,云源村刚刚完成“两委”换届,汤某此前是村委委员,换届后,不再担任任何职务。村民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会不会是有人落井下石?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乡纪委立即着手进行核实。

通过查阅杨林乡历年危改申报资料及车辆登记信息发现,汤某名下确有一辆小轿车,但危改申报名单中却并没有汤某的名字。“会不会是诬告?可村民都说得那么言之凿凿,再查查看!”这时,一名眼尖的工作人员在2016年的申报名单中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此人正是汤某的女儿。令人疑惑的是,当年汤某女儿尚未成年,她为何可以申报?她拿这笔钱做什么?

带着疑问,乡纪委工作人员来到汤某家中当面向她核实。一开始,汤某支支吾吾,不是说不记得了,就是说没有这回事。直到工作人员将相关资料一一摆在眼前,汤某终于如实交代,当年想将自家房屋修缮一下,可她心里很清楚,自己是村干部,家里又有小车,肯定不符合申报条件,于是就想了一个移花接木的招,最终以女儿名义成功申报,顺利获得7000元补助款。

通过宣讲相关政策及利害关系,汤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天便将违规获得的7000元全部退还。基于她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并积极退回7000元违纪款,杨林乡党委决定对汤某免予纪律处分,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同时,乡纪委对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时任危改工作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和批评教育,要求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履职,严把审核关。

对主动说明情况、交代问题的党员干部,杨林乡纪委将继续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以“治病救人”的态度,在“严管”中彰显“厚爱”。截至目前,全乡已办结扶贫领域违纪案件2起,党纪处分3人,收缴违纪金额18500元。

“群众的痛点就是我们督查的重点。”湘潭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尽锐出战,通过开展入村督查、专项巡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等,既“督”又“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惩扶贫领域微腐败。2020年,全市共发现和受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问题线索481件,立案314件,查处489人,给予处分266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追缴违纪违法资金978万余元,直接退还群众资金126万余元。(文/谢雨芬 刘星)